她成亲的时候,好些眼泪不轻弹的男儿碎了心。她的相公是个书香门第的读书人,祖上曾在北央宫官至翰林,后来族中人无心致仕,三十多年前举家迁至江南水乡,与翰墨烟雨为伴。这位模样俊朗的读书人当初背了个竹筐就跑来了大漠,说是为了一览边塞风光,没想到半路迷了路,被她阴差阳错地拐了下来,如今在家里帮忙记账晒药,用做作的字体为她写药方。
他们成亲后的第二天,新郎官一觉睡到了午后,新娘子回来看他时,正好见他睁开眼睛。阳光暖融融地洒在他温雅的眉眼上,文气而有倦味。她恍惚想到很多年前见到过相似的场面。
她俯身过去,亲吻了他的额头。
她不爱赵攸。
她不过是,爱这一款罢了。
作者有话说:
第一篇番外给秦茯苓,因为她是个好女子。
秦茯苓业务能力高,敢爱敢恨,自信勇敢,从不缺爱。赵攸敬她,却不爱她,最终找了处境令人生怜的顾婉。顾婉不如秦茯苓,赵攸也配不上秦茯苓。她从真正意义上摆脱了古时候男女交往中被动的关系,拐了一个心仪的男子在家中做内助。曾经想过要给她设置苦难,但转念一想,并没有什么意义,我相信秦茯苓这样的女子,不管生活给了她什么,她都会获得成功与幸福的。
朔陀汗骁·沙漠|之鹰
我开始记事时,漠北王还是寒江彻北。与以往的漠北王不同,他没有在四大部中选一贵女为妻,而是从魏国娶回了个汉人女子,在族中推行中土文化,很多织布与耕种的技艺便是在那时候传入漠北。我自小学汉家话,也看过几本他们的书,所以南面的土地对我来说,并不算陌生。至于为什么要学,用漠北王的话来说,是要了解自己的朋友,用阿爸的话来说,是要了解自己的敌人。
那时朔陀部在五大部中排行第二,我是部中第三子,有同父异母的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。阿妈是
,了东方天明。至今仍有族人会提起这场苦战,战斗最后以王的完胜而结束,他独自拿下了八名勇士,砍断了四把弯刀,身上落下了无数刀口,其中最长的一条,从肩膀划到了腰。不知在他火光昏暗的大婚之夜,有没有同那位异国公主解释,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。
我第一次见漠北王,是在五大部的狩猎场,我拿起阿爸给我的大弯刀,脚踩一个高凳翻上马鞍。那把弯刀对我来说实在太大,放在手里拿不稳,大哥趁我不备抢走了我的刀,还回头在马背上朝我吐唾沫星子。那天我没有晚饭吃,夜里饿得睡不着,像尸体一样躺在床上,唯一不同的是,我的肚子会咕咕叫。这时有人举起火把在帐外晃了晃,我掀帘一看——地上放了个烤羊腿!
我左右一探,只有王的帐内是亮的。
第二天我去向王道谢,他说不喜欢族里的旧规矩,越抢不到食物,就会越瘦弱,同族人不该如此,他还说他要慢慢改变这些。我知道他在说什么,这便是我在书中看来的礼与道。
「这就是为什么你娶了魏国公主吗?」
王顿了一阵,然后摇头道:「不止这些。」
私下里,我把他叫做彻北叔,因为他,我瘦弱的肩膀,渐渐坚实起来。
我起初不明白他为何格外关照我,后来我发现,我与他的第一个孩子应是同岁。只是我还活着,那孩子死了。至于怎么死的,我不太清楚,好像是体弱吧。这一定是那个女人的问题,彻北叔明明身体那么强壮。
是的,我对她没有任何好感。漠北女子生性爽朗,她们会骑马狩猎,打骂无拘,既有脾气,也有柔情。但这个中原女人没有脾气,她对每个人都很客气,会考虑所有人的感受,任人把话说得多难听,也不会在她的脸上里看到一丝裂痕。年幼的我时常想撕破她的面具,这个人明明走在阳光下,却像是被关在不见光的牢笼里,我很难描述那种感觉,总之,我不喜欢她。她来这里一定是有什么目的,她肯定不爱彻北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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