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记得吃药】
夜晚噩梦侵袭,余笙梦见她变成送给周衍的那只兔子,无力地瞪着眼睛像看电影一样看他的生活,那些女孩子围在他身边,他果真没再回来找她。
惊醒的时候,余笙背后一阵黏糊糊的汗,白色短袖的圆领口也沾湿。她抓起浴巾去洗澡。
冷水冲在皮肤上,毛孔收缩起来,牙齿跟着打颤。
梦醒了过来。
周衍说得一点都不对。
她不是吃不了这种苦。相反,她觉得自己现在过得很好,远比和陈婉清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好。住在那儿有佣人伺候照顾,每天的餐食准时有人端上桌,但梦魇随时会从墙缝中蹦出来。
余笙想起高中文学课上,那个络腮胡老师举着课本朗诵莎士比亚如歌如泣的名言:“hellisepty,alldevilsarehere”
第二天,余笙在咖啡厅约了方菡见面。
“你卖掉小提琴?!”方菡坐的椅子一晃,她手扶在桌上稳住身子,才问,“为什么啊?”
“我有个朋友生病了,要做手术,要很多钱。”
余笙目光坦然。这把小提琴价值上百万,和扔向她的花瓶一样是陈婉清从拍卖会上拍来的。她找过几家琴行,
没有老板愿意收这个价位的琴,还劝她,这种好琴在市面上不多见,还是自己留着心安。
“要很多吗?不行我可以借你啊。这把小提琴不是跟了你很久了吗?”方菡认识学其他乐器的朋友,无一例外对自己的乐器宝贝得不行。
“不用。”
“我”
方菡想起来前几天吃饭。那顿饭之前,她心里也怵的。宋成致之前在电话里教训了她几句,说她都干了什么好事。宋家的同一辈里,方菡是最不起眼的那个,但宋成致对她
她硬着头皮赴约。但意外的是周衍在饭桌上态度客气,只问了些关于余笙的事。最后跟她说的,下次她再和余笙一起出去逛街,余笙看到什么就一起
,去,跟经理打了个招呼。
店内坐满了客人。往常生意也好,今天是周六,来的客人更多。
余笙抱着吉他坐在高脚椅上,并没有立即开始弹奏,她的眼睛慢慢适应昏暗,木桌上燃烧的一个个蜡烛,火光晃动的光圈逐渐变大,人脸攒动,像浮在空中的鬼魂。
她深深吸了口气,放空思绪,手指的茧拨在琴弦上。
这种文艺清吧请来的驻演都得唱歌。余笙面试的时候说她不会唱歌,只能演奏。可能是方菡的缘故,她还是得到了工作机会。
余笙弹了一首很多文艺青年都爱的歌,ldpy乐队的《thgjtlikethis》。
她不会唱歌,但记得每一句歌词。
那些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和宝藏。
她从来没看见过自己名字。
余笙弹吉他和拉小提琴的状态很像,眼睛时而聚焦,时而失神。
像海上漂浮的一只小船,被海浪打翻,浮浮沉沉。她掌不住舵,也知道不会有好结果,但还是尽量驶向远方。
她的手并没有完全好,偶尔会漏掉一两个音节,但酒馆里太热闹,不会有人来注意这种细节。
周衍在最角落的位置,看着透明液体在柠檬片折射下泛着微微的金色。
宋成致给这家店取名的时候来源007的一句名言:shaken,notstirred
干马提尼。摇匀,别搅拌。
店里的招牌鸡尾酒便是这款邦德的versper。
只要尝过一次,以后只想喝它。
周衍眼眸沉下来,看着远处的余笙,她安静地弹着吉他。
chrisart在现场唱这首歌时很燃,调动全场观众的欢呼和呐喊。
但余笙弹得很温润,像唱给他的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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