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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3章(第1页)

常念是真的很喜欢伏甄的性格,觉得如果再晚些年,便能被称赞一句女中豪杰。

“谢谢伏甄首领的好意,与你相聊几日我对原水十分好奇,如果有机会一定会去贵部落做客。”

原水离延越的距离并不远,最多两日路程。

骑着小毛驴又摇晃悠了小半日,终于能瞧见七星部落。远远望去,一下让常念想到二十一世纪前后农村乡间的集市。

吵吵嚷嚷、席地而坐,只不过一个个摊位从贩卖蔬菜水果和一些生活琐碎物事,变成了奴隶驴子还有盐巴等物。最显眼的还是七星部落自己的摊位,只要是集市上常见的,七星部落都有交换,还分门别类的留下相对的管事和负责护卫的战士。

常念还看到,在交换集会南边是七星部落的驻地。驻地的外围用高约两米多高的树干交叉围挡,即使擅长跳跃奔跑的大型野兽也无法冲进去。

比起围挡,更引人注意的是四个角分别放置的百年树干,树干直径就有四五米,高更是有七八米,这样的庞然大物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运过来的。他猜测树干的中间应是凿空一部分,让人可以从内部爬到顶端。顶端修整齐平,用皮子支起了帐子,帐子里有人,在负责观望。如此算来,这该属于人类早期的瞭望台。

进七星部落前,他们五十多人的队伍又分成两组,常念与厉一组带着二十人,其他三十人一组。因为在交换集会上,即使如同延越这样的小部落,也可以在空处寻一个地方将想要交换的东西摆出来。

三十人带着一块淡红银矿,目的就是为了交换女□□隶。

淡红银矿外形神似水晶原石,只不过不如水晶透亮。大部落和城中的贵族很喜欢这些东西,虽然这块淡红银矿在他们眼中不如红色水晶,但以现在一无所有的开采条件,水晶何其难得,能遇见此种品质的宝石,大部落中的人也会愿意交换。

在他们看来,水晶或是其他稀有物品,

,他能量力而行,如果真的超出他的能力范围,就算想管管也无法,于是附到厉耳边问:“我们能将那五名女奴交换过来吗?”

来的时候厉与他说了许多,大概对这里的“物价”有个大致了解,便补充:“我觉得用伏甄给我们的皮衣应该能交换过来。”

听说是将伏甄送的东西换出去,厉毫不迟疑,“好,去看看。”

“问一下,我们用这两身皮衣,可以交换你的五名奴隶吗?”常念像是和妈妈第一次出来赶集的小朋友,试图用自己的零用钱帮锁在笼子里的小动物似的。

坐在摊位上的人刚才还在打盹,听见声音望过去,见到常念后眼睛精光一闪,随即又瞥到了一旁神色冷肃的厉,才将自己眼神藏好,接过皮衣查看。

“哪儿来的?”

“与原水部落交换过来的。”常念半真半假的说。

“这两身皮衣,还给你们三名女奴。”坐在摊位上的人懒懒的说。

厉凝眉扫视那人一眼,声音冷沉道:“启,将皮衣收好。”

那人也只是试探,一看便知这白皙少年不是做主之人。原水的皮衣他们部落中的大人们可都喜欢,这还是两身,换走五名本家不想要的女奴,算有赚头。

“四个,换给你们四个。”

厉再没多给他一个眼神,“启,我刚才说的话你没听见?”

被叫启的战士忙上前收回皮衣。

那人显然摸不准他们是哪个部落的人,不过看这位首领的气势不弱,也不知道看上这几个女奴什么。

他回头瞧见一眼脸上有烧伤疤痕的女奴,可惜了!身材不错,脸蛋估计在没毁之前也能算好看,难道是看上了她的身子,毕竟拉倒帐子里看不到脸,摸着舒服叫的好听就行。

“好,五名就五名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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